2月14日,滨海新区汉沽两宗地块摘牌出让。两宗地块编号为津滨汉(挂)2017-8号、津滨汉(挂)2017-9号。其中津滨汉(挂)2017-8号地块被东亚新华以2.818亿元底价摘得,楼面价2730元/平米,溢价率0%;津滨汉(挂)2017-9号地块被力高以6.644亿元底价摘得,楼面价2479元/平米,溢价率0%。
津滨汉(挂)2017-8号地块
津滨汉(挂)2017-8号地块位于滨海新区汉沽东扩区,其四至范围为东至主干路二、南至主干路一、西至吹泥地、北至吹泥地(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
据挂牌公告显示,该地块出让土地总面积68830.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1.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25%,建筑面积不大于103240.5平方米。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商服40年。
该宗地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818亿元,折合楼面价2730元/㎡,设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227亿元,折合楼面价4094元/㎡。
根据要求,当挂牌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报自持规划商业建筑面积阶段。若竞报自持规划商业建筑面积达到上限100%后,转为竞报自持规划住房建筑面积阶段,自持规划住房建筑面积上限为100%。竞买人竞报的自持住房建筑面积为出让地块内规划住房建筑面积,不含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
受让人对竞报自持商业建筑须确定集中设置的位置,且自持经营,不得办理销售许可,须整体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受让人对竞报自持的住房必须以套为单位,不得低于竞报成交的自持住房建筑面积,且受让人对竞报的自持住房须确定集中设置的位置,不得办理销售许可,对自持住房整体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后以租赁方式自持经营,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对自持住房若实施整体转让、整体抵押等处置的,处置后仍为租赁住房,不得销售。
津滨汉(挂)2017-9号地块
津滨汉(挂)2017-9号地块位于滨海新区汉沽东扩区,其四至为东至主干路二、南至主干路一、西至吹泥地、北至吹泥地(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
该地块出让土地总面积159465.9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66440万元。具体规划指标如下:
该宗地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6.644亿元,折合楼面价2479元/㎡,设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966亿元,折合楼面价3719元/㎡。当挂牌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99660万元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依次转为竞报B地块、C地块、A地块自持规划商业建筑面积阶段。
若竞报自持规划商业建筑面积达到上限100%后,转为竞报A地块自持规划住房建筑面积阶段,自持规划住房建筑面积上限为100%。竞买人竞报的自持住房建筑面积为出让地块内规划住房建筑面积,不含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
受让人对竞报自持商业建筑须确定集中设置的位置,且自持经营,不得办理销售许可,须整体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受让人对竞报自持的住房必须以套为单位,不得低于竞报成交的自持住房建筑面积,且受让人对竞报的自持住房须确定集中设置的位置,不得办理销售许可,对自持住房整体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后以租赁方式自持经营,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对自持住房若实施整体转让、整体抵押等处置的,处置后仍为租赁住房,不得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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