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有事不能按时回去办理结婚登记,双胞胎姐姐帮忙登记领证,可没想到帮了“倒忙”。婚后妹妹要求离婚时,丈夫却以婚姻登记时不是妹妹本人去的,登记有瑕疵属于无效婚姻,拒绝分割婚后房产。
27岁的韩琳和韩丽(两人均为化名)是一对双胞胎姐妹,荆门人,二人长相极为相似,就连她们的父母也常认错。
去年,妹妹韩丽在上海打工与老乡李毅(化名)相识相恋,约定年底回家办理结婚登记。年底,李毅先回到了老家,韩丽却因为单位临时有任务无法抽身。结婚心切的韩丽忽然“灵机一动”,姐姐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帮领个证不是手到擒来?于是她找到在老家工作的姐姐韩琳帮忙,请她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到老家民政局与李毅办理登记手续。“当时我们恋情正浓,都希望尽快领证,姐姐也希望我们在一起,就答应了,三人都不认为有什么不妥。”韩丽说。
婚后,李毅父母资助两人在上海买房,房子写了李毅的名字。然而好景不长,韩丽和李毅一起生活后因为性格不合开始频繁争吵,最终两人都要离婚。而李毅认为,当初结婚登记程序就存在问题,这段婚姻应属于无效婚姻,房子跟韩丽没有关系。
昨日,痛苦不堪的韩丽在回乡途中来到洪山区法援中心,咨询两人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2024-09-30 09:26
2024-09-29 14:08
2024-09-02 14:50
2024-08-27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