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两则公告,内容涉及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延期和更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
具体来说,新城控股于当日收到控股股东富域发展的通知,富域发展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同意将质押给海通证券部分股权延期一年,同时相关延期手续已办理完毕。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富域发展将其持有新城控股合计26,471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9.21%,占总股本的11.73%。该部分质押股份均用于融资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富域发展流动资金。
其中,10,294.2万股份质押起始日为2019年1月18日,质押原到期日为2020年1月17日,后将延期至2021年1月15日;8823.6万股质押起始日2019年1月28日,质押原到期日为2020年1月28日,后将延期至2021年1月22日;7353.2万股份质押起始日为2019年2月19日,质押原到期日为2020年2月19日,后将延期至2021年2月19日。
同时,截至公告日,富域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德润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累计持有新城控股15.158亿股,占总股本的67.17%,其中累计质押约5.39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5.53%,占总股本的23.87%。
另一则公告显示,新城控股于近日收到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关于更换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的函》,黄前进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将由于竑接任。
变更后,新城控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为李启迪、于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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