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一站式办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创新住房公积金服务模式,加快审批程序,简化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流程,现就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一站式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的缴存职工,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同时签订《委托转账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意书》,并提供委托转账提取收款银行卡复印件(需申请人签名及指模)。贷款放款后,委托提取转账协议即时生效。申请人正常按月还款,市公积金中心将按照委托提取自动转账业务审批规则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按月审批,职工无需前往市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实现贷款申请与提取业务一站式服务办理。
二、申请办理纯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按月冲还贷并联审批业务。在《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告知书》勾选“同意在贷款放款后自动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
三、目前可办理委托转账提取业务的银行有:建行、工行、中行、农行、交行、农商、广发、浦发、中信、招商、邮储、东莞银行。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均可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
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暂不支持以上业务办理。
本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2024-07-15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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