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公布了《2016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该公告发现,该批城市更新单元共11个,涵盖南山区兴泰地块、宝安区黄埔金鱼场工业区、坪山新区新和片区、大鹏新区新村岭、澳头旧村、王母社区岭吓新村、龙湖新区岳盟工业区、国大木器、立上工业区、上油松老工业区和宝安新桥第二工业区等。
申报主体包括深圳兴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盛中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百佳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英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葵涌澳头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大鹏岭吓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国顺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顺泰鑫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铭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上油松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沙井新桥股份合作公司。
公告要求,上述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项目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公告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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