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有据 还得摆出来讲
今年9月,下城区将“清退皇亲苑地下室租户”列入了“三改一拆”工作的重点项目,天水街道则成为责任主体。
这次,天水街道请来了司法、纪委、规划、房管、行政执法、公安、消防、宣传、工商和开发商等部门和单位。
“这次不是喊来盖章搞整治,而是要做一套完整的整治方案,争取给这个问题画上句号。”史梁说。
街道先梳理了利益群体:房东的数量、租客的数量,自行车库其他部分的所有权情况。特别是通过派出所登记暂住人口的办法,尽量摸清租客的人员结构、租客与租客间的关系。
同时,工作人员又翻阅大量材料,寻找可以支持整治行动的法律依据。如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同时,该办法二十二条规定:……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十几年前,大家对居民小区产权归属问题并没那么敏感。现在变成既定事实,也有人成为既得利益者。我们要解决的,是历史遗留问题。”史梁说。
经过先期摸底工作,低收入、外地户籍人员、亲戚或老乡同住地下室,这三类情况是最普遍的。街道制作了一批宣传板,“专注讲解住在地下室的危害。关于火灾隐患、健康隐患等。”史梁告诉记者。
同时,也在小区的显眼位置,列出了印有《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展板、加以标注、说明。
“这样,在宣传上,我们既从租客角度出发,分析了租住地下室的危害;也站在法律的层面,告知这是一个不符合法规的行为。”史梁说。
请专业“和事佬”介入
“刚一开始,我没打算搬。前面(整治)这么多次都没解决,凭什么这次要搬出去?”陈大姐告诉记者。
事实上,从今年9月19日开始制定整治方案,至12月15日最后一户地下住户搬离。天水街道仅用了87天时间,解决了困扰皇亲苑居民长达十余年的问题。
其中,下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委会)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史梁告诉记者:“我们总结了以往的整治经验,靠街道、行政执法等部门出面沟通,租客的抵触情绪肯定大。”
于是,街道请来了调委会。在组织归属上,这是一个依法设立,专门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民间,一直扮演着“和事佬”的角色。“请他们作为第三方,上门做沟通工作,再合适不过了。”史梁说。
一户一方案解决
杨晓清就是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被分配驻点皇亲苑,专职与租户、房东沟通。
虽然有前期的宣传工作,但当她叩开一户户的家门时,还是得直面抵触情绪。“太便宜了,这种地段,200块租个10平方米的地方,哪里找去。”杨晓清说,“所以,沟通就是要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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