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延续上年末向好局势,库存压力有所缓解,但城市分化加剧,地方因城施策调控呈现差异化。在多重政策利好影响下,一线及部分热点二三线城市显现过热发展态势,楼市调控已逐渐收紧,限购加码、限贷限价接连出台。而多数三四线城市库存压力依然严峻,多管齐下去库存仍是重点。同时,新型城镇化、区域一体化等长效机制建设稳步推进,“营改增”进入实施阶段,住房租赁市场顶层设计出台,住房制度建设逐步完善。
1.中央因城施策鼓励需求,深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
1.1金融财税差异化调整,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央行再度降准降首付,购房消费门槛再降。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首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例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至20%,二套房商贷首付比例降至30%。2月末,央行宣布普遍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财税政策积极调整,减税降费促进需求释放。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下调非一线城市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针对新房,首套90平米以上的房屋契税下调至1.5%,同时二套房契税全面下调;针对二手房,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实施,营业税优惠政策平移,针对二手房增值税,仍保持原营业税优惠。
1.2中央完善购租并举住房制度,住房租赁市场顶层设计出台
中央明确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因城施策有序消化房地产库存。2月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要着力解决好“三个1亿人”城镇化问题,并提出了九方面36条具体措施。2016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今年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三项重点工作,以满足新市民需求为出发点,为“新市民”更好融入“新城镇”创造条件。对于房地产方面,提出完善支持居民住房合理消费的税收、信贷政策,适应住房刚性和改善性需求,因城施策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4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对于房地产方面,提出要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有序消化房地产库存,注重解决区域性、结构性问题,实行差别化的调控政策。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的行动方案》中也提出,要给予地方调控自主权,分城施策化解房地产库存,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
十三五规划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健全住房供应体系。3月17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正式发布,要求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到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也要达到45%。纲要对于房地产方面提出要求,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优化住房供需结构,稳步提高居民住房水平,更好保障住有所居。
住房租赁市场顶层设计出台,住房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快改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住房条件,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5月4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四条措施;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对加快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有了更具体的规范,推动住房租赁市场更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将迎来新阶段。意见提出未来五年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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