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之声:修改的方向是什么呢?
李国祥:修改的方向就是,将来的法律不再定义承包期限,农民的土地承包关系或者承包经营权永远赋予农民,农民将来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看需不需要这个承包关系或者承包经营权,这是由另一个层次来确定的。我个人觉得,首先要修改法律,农民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可以由自己决定,在法律上是赋予他一直可以持有的权力。
经济之声:“永久不变”写进法律之后,是不是意味着农民可以随意支配,包括出租,包括卖掉,包括抵押?
李国祥:土地的承包关系包括三个权利,一个是所有权,一个是承包权,一个是经营权。承包权跟经营权可以给农户,也就是给每个农民家庭。经营权是可以流转的,承包权目前只能够在集体内部进行处理。农民的承包权是不能够进入到市场里头的,在流转市场里头的只能是经营权。这三个权利要分开,实际上有助于缓解我们国家农村集体所有制所带来的矛盾冲突。
经济之声:集体内部处置,这个“集体”是什么样的范围?
李国祥:集体当然就限定在集体成员,过去我们在户籍的制度下,集体成员比较好界定,但未来随着人口不断的流动,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怎么来界定“集体成员”可能是我们将来要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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