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没有划线、但作为临时停车的19个停车位,凯达物管公司刘华说,可以全部让业主使用,但只能作为临时停车,不能办理月租。“这是出于运营成本考虑。”据称,该小区临时停车,每2小时内收费3元,每天最高20元。
目前,敬先生已将情况反映给了南湖社区。张书记称将上报区房管局等相关部门,争取协商解决此事。
老小区停车难很普遍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走访了渝中区两路口花园大厦、桂花园新村等小区,发现停车难已成普遍现象。
两路口花园大厦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车库门前有“本车库只停月票车”字样。物管人员说,目前小区不接受外来人员办理车位。他说,小区有400多住户,但只有105个车位。
在桂花园新村门口,一个露天停车场停着多辆轿车。工作人员称,两路口桂花园新村建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没有规划车位,现在小区有50多辆车,街道将门前这片空地改造出20多个车位来停车,但还是不能满足业主需求。
业主有权优先使用小区车位
据了解,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律师鲁磊称,如果开发商与业主没有特别约定,小区车位作为小区配套设施,属于业主共有,理应由业主享受服务,开发商必须优先满足小区业主使用。
鲁磊说,如果遇到小车车位租给外人等情况,建议小区业委会和物管协商,协商无果后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采取法律手段解决。小区物管将车位拿出作为临时停车,也应在优先满足业主需求的基础上才行。如果将多数车位拿出来作为临时停车而导致业主无法停车,双方协商无果情况下,业主可通过业主委员会更换现有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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