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青区举行不动产登记分局和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揭牌仪式,并现场发放了首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西青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启动。副区长王强出席仪式。
据了解,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在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成立了西青区不动产登记分局。不动产登记首次整合到一个部门,通过基础制度建设、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以及依法查询,形成了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从今年11月30日正式开展不动产登记。
据悉,不动产登记涵盖的范围包括西青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与原来的“房产证”等不动产权属证书相比,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增加了镭射区和不动产单元号,相当于不动产权利专属的唯一“身份证号码”。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信息外,《不动产权证书》还增加了使用期限、取得价格和分摊建筑面积等内容,信息更加详细、透明。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有效,不强制更换,等到需要进行房屋产权变更或买卖房屋时再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薄证。通过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企业群众办理手续,更好地维护了不动产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保障了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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