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2017年3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来说,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如果您的父母满足非津籍购房条件,您可以根据您的情况做接力贷,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中德银行、渤海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天津银行、兴业银行可以做接力贷,您可以到相关银行直接办理,您和您父母的资料都要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