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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在交楼前不爱护房子,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匿名) 2014-04-16 买房
房子过户了,业主在交楼前不爱护房子,损坏了部分东西,交楼当天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该如何操作?
全部1个回答
  • (匿名)

        这一类的问题关键在于防范,首先在签约的时候要有相关的书面证据证明,不然出问题后无法取证。如业主许诺配送的家具,那要拍照留证,注明物品清单。收楼时有破损或丢失可要求对方赔偿;在墙壁和地板这方面,如果看楼的时候就有明显瑕疵,那也要在书面合同上注明并拍照留证;如果没有,要注明按照一般标准,如墙壁平整光滑,地板无裂缝之类的描述。目前的做法主要是和原业主商谈,看能否协商一致。

    • 2014-04-16 17: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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