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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前,买卖房应不应该尽快进行

(匿名) 2016-04-11 -
“营改增”前,买卖房应不应该尽快进行
全部2个回答
  • (匿名)

    您的问题是现在许多人所关心的,为此,我们记者做了跟踪调查:

    • 2016-04-12 15:24:30
  • (匿名)

    在二手房市场中,营业税理论上是由二手房的卖家缴纳,但在实际的交易中却被转嫁给了买房人。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增值税被转嫁给购房人的格局仍然不会改变。

    房地产业涉及营改增细则主要有7项:一是税率由3%改为11%,进项可以抵扣;二是土地出让金允许从销售额中减除;三是老项目可选择按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老项目是指4月30日以前建设的项目);四是新建不动产项目按5%预征;五是销售自建存量房产采用5%征收率,销售非自建存量房产按差价的5%缴纳增值税;六是个人转让二手房两年以上免税,两年以下按5%征收率;七是不动产租赁税率11%。

    也就是说,营改增之后,个人转让两年以上的二手房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两年以下的二手房则按5%征收率。显然,征收率比之前的营业税还低了0.5%。

    “营改增”并不会增加普通老百姓的购房负担。营改增后,个人出售二手房缴纳的增值税与原来的营业税将持平或略有下降。

    • 2016-04-12 15: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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