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鼓励开发商从投资、出售转向出租,是逼着开发商承认盈利模式的转变,承认市场的严冬已经到来。
如果是政府回购商品房充当保障房,情况略好,但也好不到哪里去。以安徽芜湖为例,截至2014年11月该地已完成棚户区改造约1.3万户,其中回购商品房充当棚户区的安置房高达45%。芜湖市政府以“团购”的价格从开发商手中回购商品房用于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只能选择2007年以后建设的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商品房。若回购商品房充当公开配售的保障房实行不完全产权,由政府持有30%产权,被保障人员持有70%产权,若回购商品房充当定向安置房,如棚改中的安置房,实行完全产权,即被安置人员拥有100%的产权。
政府收购时的价格是当时市场所能出的最低价格,可能低15%到20%左右,如福州业内开发商透露,2014年该市就有几个商品房项目被政府回购作为保障房,价格也差不多低于市价15%。这一价格如果能为市场托底是个好事,不过,由于房地产价格大幅下挫,政府托的就不是刚性底,曾经出现过政府托底购买的保障房价格还高于周边楼盘的现象,原因就是市场价格的大幅下滑。
在具体的操作中,对于政府而言面临诸多选择,现在受共有产权等因素影响,经济适用房寻租现象等消失,但政府的寻租空间变大,收购时选择哪个楼盘,以什么样的价格收购,如果暗箱操作,极易滋生腐败,在保障房可怜的经费上拔毛。选择的程序与透明就成为最重要的环节,本质上,这就是政府采购。
回购商品房充当保障房,听起来很美,但对房地产市场不会起根本作用。
2025-05-19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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