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土地出让交易又出新政策啦!
近日,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下发《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工作进行调整。
怎么个调整法?
据悉,此前,城市发展控制区以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由各区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出让方案并经市国土房管局备案后,再实施公开出让。
而调整后,备案程序由出让前调整到出让后,即出让方案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可实施公开出让,完成出让后由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市国土房管局在线备案,通过优化备案程序,最大程度的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通知》还鼓励有条件的区设立土地交易有形市场。据了解,之前除滨海新区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了区土地交易有形市场外,其他各区的土地出让均在市土地交易有形市场内进行。《通知》实施后,具备组织实施土地出让和现场竞价交易场地条件的区,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在本区设立土地交易有形市场并自行负责土地有形市场管理。
众所周知,在天津土地交易多在市土地交易中心进行,滨海土地在滨海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再无它处。而调整后,符合条件的各行政区均可在本区土地交易中心内进行土拍交易。
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各行政区今后都将有自己的土地交易中心,并自行进行土地交易。
这样一来,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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