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根据控股51%的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扬州广陵新城指挥部签署的开发协议,公司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成为扬州市广陵新城受托范围内土地一级开发的唯一主体。
2016年12月31日,由扬州市国土资源局主持,扬州泰达受托开发范围内三宗地块依法定程序挂牌交易并被摘牌。
其中,编号GZ023地块,土地面积8,51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商务金融用地,成交价4210元/平方米。编号GZ025地块,土地面积75,97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成交价5425元/平方米。编号GZ026地块,土地面积48,8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成交价9140元/平方米。
天津泰达表示,上述一级土地开发收入的前提是,所开发土地实现上市交易后,在实际收到政府结算的相关款项或取得政府确认结算款项的文件时确认营业收入。鉴于上述地块的开发成本等尚在核算,故上述地块拍卖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须待前述成本核算及审计工作完成后方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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