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中央、地方政府多重宽松政策调控楼市,降首付、降利率,楼市政策大利好让不少买房人出手,用“发高烧”来形容天津楼市都不足以显示它的热闹。除了商品住宅成交量同比翻倍外,天津房价涨幅也令人“目瞪口呆”:高配学区、城市靶心的和平区南京路沿线新房单价55000——80000元……;被称为“新豪宅”聚集地的南开区新房单价45000——65000元;河西区单价3万+的90平米小户型不是想买就能买的到……
随着住建部约谈各大房企掌门人,网络上不少言论称下半年将进入政策收紧期,或从提高二套、三套房的首付比例以及信贷收紧等多个方面抑制上涨的房价,弥漫了整个2016年上半年的楼市政策宽松期或将不再。
那么下面房掌柜带您一起看看2016年上半年的那些楼市政策。
一、房产广告新规则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该规定将于2月1日起施行。其中要求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二、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可20%
2月2日,央行和银监会再次联合出台房贷新政: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商业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可降至20%(原来最低为25%);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房贷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原来40%)。
三、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
2月17日,央行官网发布通知,将从2月21日起,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目前分别为0.35%和1.10%。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四、契税新政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 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 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3)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五、建设开放式小区、道路公共化
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六、营改增落地
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非北上广深: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北上广深: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4月15日,国新办例行吹风会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表示:今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按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八、鼓励个人出租房
5月4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实现购租并举,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院鼓励个人出租房,允许商业房改租赁住房,国务院常务会议共推出四项举措,分别从房源、公租房货币化补贴、税收优惠以及市场规范方面,给予住房租赁市场支持。
九、不动产租赁按5%征税
6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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