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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试点三年不成功 土地出让金或并入房产税

来源:  华夏时报 天津房掌柜  2013-12-10 05:16:29
[摘要]为此,房地产税的提法和此前已经在上海、重庆试点三年的房产税成为撩动楼市神经的敏感话题

 “房产税试点不成功”

  而对于已经试点三年的房产税而言,尽管原本一直被业内称为楼市调控的“另一只靴子”,但试点至今日,却变得有些“索然无味”。

  “重庆和上海的房产税试点可以判断为不成功,没有扩围的意义。”陈淮公开对已经试点三年的房产税政策作出了判断。

  做出如此判断的一个重要依据,是房产税试点对两地房价的抑制作用并不明显。

  “从今年来看,重庆和上海的商品房成交价格都有所上涨,”在全联房地产商会2013年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部长余斌表示,“尽管上涨幅度很小,但房产税作为抑制房价的利剑,目前的效果仍然没有表现出来。”

  从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来看,房产税目前还仅限增量即新购相关房产,征收范围并未涉及存量。与此同时,现在住房信息系统仍不配套,业内人士多认为,短期内房产税可能还主要针对增量住房,其改革总体将呈现分区域、差别化征收的渐进路径。

  “征收房产税,需要居民住房信息联网、不动产价格评估体系等一系列配套制度的整体、系统、协调推进。从试点的情况看,我国在这些基础数据和评估技术上的欠缺还比较严重。”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坦言。

  另一方面,对于决策层而言,房产税的试点方案依据仍然是国务院会议精神,不仅不是法律,而且违背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中“非经营房产不征税”的规定,如要扩大铺开,其中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也就没了法律保障。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针对房地产税的改革提出要“加快立法”,这也体现了“依法行政”的要求。“房产税不经过人大立法通过,总依靠行政性法规是不恰当的。”顾云昌表示。

  刘剑文介绍,房地产税改革的可能步骤是先立法再启动改革,而改革的内容也很可能不仅仅是房地产税,而涵盖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四大相关税种的共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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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黎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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