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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物业遭承租户状告 因临时车位不能安充电桩

来源:  北京晚报 天津房掌柜  2016-07-16 09:18:52阅读量:5729
[摘要]临时车位不能安充电桩承租户状告万科物业因安装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受阻,海淀区闵庄路“清琴麓苑”会所一位承租户将该小区物业告上海淀法院

临时车位不能安充电桩承租户状告万科物业因安装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受阻,海淀区闵庄路“清琴麓苑”会所一位承租户将该小区物业告上海淀法院,上午庭审中,他们要求物业公司配合协助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

原告方上午提供了照片证据给法庭观看。他们购买两部电动汽车,需要在承租的海淀区闵庄路“清琴麓苑”会所的停车位附近安装充电设施。“安装公司已经确认符合安装条件,消防、供电部门也予以确认,但是小区物业公司即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却不予配合。”

原告强调,“北京市出台多部文件鼓励个人安装充电设施,而且该小区是别墅区,容积率低,车位充裕,仅围绕会所周围一圈就有22个车位。我们的安装行为并不会对其他业主构成妨碍或者不便。”

但物业公司当场表示不同意,指出原告安装充电桩的地点是在小区主干道,占用消防通道。“原告租赁的只是会所内部,没有租赁车位,他们要安装充电桩的地方是在小区主干道,并非车位,占用了消防通道,存在消防隐患。”

虽然北京市有政策,其中提到在“固定车位”安装充电桩,但原告理解这并不意味着临时车位就不能装。原告马上拿出小区临时停车位及充电桩草图,表示不认可那是消防通道。“小区里已有业主在临时车位安装了充电桩。如果是消防通道,为什么一边安装了充电桩,另一边不能装?”原告拿出一份规范文件,说:“根据有关规定,物业公司要提供服务,支持配合协助安装充电桩,而没有审查的权力。”

另外,物业公司还声明根据物业合同,他们经营车位需征得业主同意。“22个临时车位供小区全体业主临时使用,原告要在会所车位安装两个充电桩,将长期占用停车位。公共停车位是小区业主的,需征得业委会同意,要全体业主投票表决。”据物业方解释,那个已安装充电桩的业主,已征求了相关业主同意。对此,原告表示他们考虑在“不影响小区业主们停车”的情况下安装充电桩,“可在会所墙上装,实在不行就在客厅里装,不占停车位,然后拉线过去。”

而物业仍认为这样需经产权人同意,“我们已问过产权人,对方表示只是出租了一个住所,不同意安装充电桩。”

此案未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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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af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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