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根据刚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即日起,本市重点整治12类房地产违法广告,今后房产广告语不得“蹭”学区。
据介绍,本市重点整治的12类房地产违法广告主要包括: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没有取得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销售许可证证明;面积未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有悖社会良好风尚;涉及贷款服务的,没有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等。此外,还有其他5类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房地产广告。
2024-03-12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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